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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关于北京轨道交通投融资问题的研究与建议
作者:佚名 来源:土木工程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3-12-13 22:18:30
审批障碍较小。二是在境外发债募集资金后再回投到国内地铁项目中来,既利用了外资,又不占用国家外债指标。三是采用租赁方式,回避了外商直接投资的在项目投资、运营等方面的分歧,减少了复杂的谈判过程。同时境外BVI项目公司亦可由境外机构代为设立和管理,形式多样,十分灵活。缺点是此种方式用于轨道交通项目经验较少,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因素,需政府有关部门的有力支持。目前,北京地铁正积极开展此项工作。另外,北京市地铁公司还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努力争取尝试采用发行地铁彩票等多种筹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2)大力促进地铁经营方式的多元化,实现地铁行业商业化运作①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现地铁经营方式的商业化 打破投资单一、经营垄断的局面,以招投标方式选择运营商,形成良性竞争格局,加速地铁经营市场化运作。地铁集团作为地铁国有投资公司,应与香港、新加坡等地公司合资成立2~3家运营商,在北京市乃至全国的市场竞争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改革地铁车辆厂,引入外资,扩大规模,实现修造分离,进行商业化运作。把地铁机车车辆、通信信号的维修保养甚至更广泛的经营和维修责任采取竞争性招投标的形式,向国内外专业化公司分包出去,在商业化的运作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采取租赁的方式,地铁集团为生产设施提供主要的投资,而专业承包商获取某一设施或谋项服务排他性经营权,并支付使用生产设施费用。承包商负担大部分或所有商业风险,使地铁经营责权利更加明晰,降低风险,提高效率。②保持主业稳定发展的前提下,采取多样化的经营手段 地铁的主业使票款收入。北京市人口密度大,发达,只要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采用合理的收费方式,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潜力巨大。在保持主营业务增长的同时,采取多元化经营手段。发掘潜在价值,提高广告收入。将固定广告牌更换为滚动式的广告牌,通过提高空间的利用效率,增加广告收入;可以将各个地铁站的冠名权进行拍卖,提高经营收入;地铁人行通道的两侧、机车的车身可以张贴各种类型的广告等。由运营管理型向运营经营型转变。a.适应信息化的新形式,建立光缆的商业化共享机制。b.香港八达通公司的经营模式,结合地铁收费方式的变革,把智能卡开发作为新的增长点。c.在前期规划汇总将商业化模式超前考虑和安排,如:银行机构的引入、车站顶盖开发等。4.7 建议政府给予有力的政策措施支持

  (1)为满足当前工程需要,采取有效手段,大幅增加地铁建设的政府资金来源

  ①增加沿线房产的土地出让金,增收部分作为新线专项建设基金或偿债资金。具体建议如下:对地铁沿线左右两侧各1km的带形区域内的房地产在缴纳土地转让金时,每平方米增加100元。若新线长度为100km,在征收范围之内的面积为2亿m?。若60%的面积可建房,并按3倍容积率,则可形成3.6亿m?的房地产,以60年为周期的话,每年将更新600万m?的房地产土地面积,对应的每年可作为偿债基金来源的土地转让金的增值收入近6亿元。

  ②政府成立地铁行业一级房地产专业开发公司,对政府批准的地铁沿线土地进行专项开发,开发收益作为建设资金来源。

  ③动员区政府以拆迁费用作为资本金注入到项目公司。

  (2)建议政府对地铁集团给予积极的扶持政策,加快地铁投资、建设、运营的改革与发展在资金政策上:

  ①根据市财力实际情况,逐渐加大对地铁项目的资本金比例,改善项目负债结构。

  ②通过政府信用形成强大的预期现金流,作为目前地铁项目融资的基础。 在土地政策上:建议按一定办法,给予地铁集团新线沿线一定面积的土地开发权,以土地开发收益弥补运营亏损或进行建设投入。 项目通过土地开发收益弥补运营的亏损,也可通过土地开发权的抵押向银行贷款,将资金用于地铁建设上。 具体的土地划拨方案建议如下:每建成1km地铁,由土地管理部门或所在地的区政府将5hm?土地的使用权无偿划拨给项目公司。按照1:2的比例折算成建筑面积,并且每平方米收取500元的转让收入,每千米地铁对应的土地转让收入为5千万元。如果项目公司自行开发,收益水平还将有所提高。在经营政策上:

  ①给予地铁集团更广泛的商贸、广告开发权,允许在地铁出口、车站顶盖进行广告发布;允许地铁采用拍卖车站冠名权等多种更加商业化的经营手段,使地铁具备更充分的商业化运营条件。

  ②给予企业一定范围的票价自主权。

  (3)尽快制定、颁布《北京市地铁发展条例》,将北京地铁的投资、建设、运营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律化上面围绕着政府主导的负责融资和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两种模式,在北京市当前地铁建设中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分析。实际上,这两种模式不是互相矛盾、排斥,而是相互补充,相互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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