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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首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备案 不备案停工整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12 17:46:44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上海日前出台的整治建筑市场的“22条”中,首次提出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对不办理备案手续或者不符合施工条件的,一律停工整顿。昨天,市建交委主任黄融表示,“22条”对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的建筑市场整顿、建设程序完善、源头风险控制、承发包市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落实监理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等关键内容,提出了具有操作性的管理措施。

  仔细分析“22条”,可以看出,此次新规力求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其中特别明确,房屋修缮项目中的改扩建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大修工程,要与其他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一样,严格履行建设审批程序。

  在建设工程的安全风险源头控制方面,“22条”要求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安全重大风险评估。

  鉴于部分工地现场监理工作不力的情况,此次出台的“22条”首次明确了现场监理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报告的责任。明确规定监理企业必须定期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制度。

  黄融表示,“22条”提出了加强建筑业从业人员管理的具体措施。对职业注册人员,建立个人执业档案,加强个人诚信的记录。

  此外,上海还强调,要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建筑市场监管公开透明。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项目立项、规划许可、工程招标、企业及注册人员情况、施工许可、合同备案、竣工验收等各类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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