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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硕士论文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20 11:05:42  文章录入:web33742  责任编辑:web33742

改造的打算,甚至维修保养都不能正常开展。因此,这种情况持续下去,机电设备的老化失修将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与水利产业可持续发展。

  (10)业主经营思想出现波动。经过运行实践,一部分经营管理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幅度不大,灌区面积多、获利较好的业主,信心增强,作了长期经营的打算;而另一部分因灌溉面积调减过多、减幅较大、费难收、经营效益不佳的业主,经营思想出现反复,发生动摇,不愿继续经营管理。

  3 改制出现的问题原因分析

  防洪水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属公益性事业。

  水库转制后,水费做不到合理负担,公共财政缺少投入,经营业主追求利润,见好就收,导致防汛隐患增大,一旦出现大的灾害损失,业主根本赔付不起。改制后,适逢农村实行产业结构调整。水库山塘和大部分的灌溉站属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灌区内仍联合使用,共同受益。县镇两级政府有“一卖了之”的观念,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转制存有甩包袱思想,农民包括用水户并没有真正参与管理和形成互助合作。经营业主既定的水费收不到位,灌溉面积减少导致收入锐减。即使水费收缴正常,业主急于收回投资,会疏于对工程的维修,在收入锐减的情况下,更谈不上对工程的更新改造。转制后水利部门疏于对业主的技术指导,业主缺少经营经验,转制业主大都是夫妻、兄弟、乡邻等类型,建立不起现代企业制度。因此,最终出现工程更新改造停滞,业主见好就收,或因经营效益不佳,要求将资产退还给集体、政府的问题就在所难免。

  4 现状管理体制及存在的问题

  统计至2007年底汝城县共有水利工程13 300处,其中水库49座,山平塘744处,水轮泵站6处,机电灌站166处,堰坝576处,小水电站163处等。这些工程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涉及千家万户,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后,农田水利工程投入仍突出重点、稳步提高,主要由县级财政补助、镇村配套来完成。县级补助的额度约占总投入的三分之一,具体数据如表1所列,主要针对公益性项目和扶持性项目,如闸站改扩建、水库除险加固、村庄河道疏浚与长效管理等。镇村两级主要对县级补助项目进行配套补助。

  汝城县农田水利工程县级财政补助经费统计 万元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经费 101 227 366 402 456 461 481 550数据来源:对汝城县级财政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的调查数据产权制度改革后,未改制工程继续按原模式由镇、村、水利局直属专管机构管理,其他工程则由转制业主自行进行运行维护。工程管理主体有:水利局及直属工程管理单位,镇人民政府、水管站、村民委员会。

  县水利局的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组织指导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主管全县各类水利工程,组织和指导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管防汛、防旱、防台风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水利系统的队伍建设。

  镇人民政府履行所在镇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健全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方式上采取选派、推荐或其他形式选出责任心强、懂水利的村民对负责的水利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保证灌溉供水、收取水费、解决纠纷等,村里给予水管人员一定的经济补贴。

  镇水管站是最基层的水利服务机构,承担的公益职能主要是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和技术服务等。县各水库管理所、水管站原核定总编制人数236名。

  2001年机构改革时,编制数核减为210名。2004年,在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水管站定为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由县水利局管理。至2007年底,水管站在编事业人员262人,其中离岗退养12人。退休人员26人。在编事业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7人,中专、高中文化程度28人,中级职称15人,初级职称41人。水库管理所及水管站总资产16 260万元,负债6 778万元,所有者权益8 782万元,2007年实现总收入1 517万元,账面利润215万元。

  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现状管理体制延续了产权制度改革后的管理体制模式,工程建设资金的投入沿用县级财政补助、镇村配套自筹的机制,重建轻管现象突出。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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