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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建设以施工为龙头的项目总承包模式的探讨
作者:未知 来源:论文服务网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4-27 22:12:39

  摘 要:我国正处在水电建设开发的黄金期,有一大批具有总承包条件的水电项目正待建设,所以本文研究以施工为龙头的项目项目总承包模式对于提升水电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推动项目总承包模式的开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且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1 、以施工为龙头的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1.1水电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的特点

  (1)EPC总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工程材料和设备采购以及工程施工直至最后竣工的全过程。这种建设模式,可使业主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大大简化,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

  (2)由于在EPC合同中已将工程建设的大部分风险,特别是外部自然条件(现场数据)变化和“不可预见困难”的风险转移给了总承包商,并且在合同范围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合同价格是固定不变的。因此,业主可有效地将工程建设费用控制在项目预算以内;

  (3)EPC总承包方式可以较好地解决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中存在的矛盾。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可以使施工中方案的实用性、技术性、安全性三者之间的矛盾得到更加迅速和顺利的解决,从而有效地控制成本、缩短工期;业主可以要求EPC总承包商缩短项目建设周期,进而给业主带来项目提前投产的效益;

  (4)因上述风险的存在或转移且EPC合同的索赔是困难的,故EPC合同条件不适用于那些地下隐蔽工程过多且在投标前(或签订合同前)地质勘探不明确以及无法进行勘察的区域过多的项目;

  (5)在EPC合同条件中,业主基本不干涉承包商的工作,也没有“工程师”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管,而是委派业主代表从宏观角度重点监管工程阶段目标及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

  (6)EPC合同的难点。由于没有详细的设计成果,EPC合同在签订阶段存在以下难以十分明确的问题:①难以明确所有的技术要求、使用要求、装饰装修标准以及一些设备设施的规格型号,有可能会因此而发生工期、费用的变化,从而导致难以确定合适的总承包价格;②由于并非业主所有的要求都是明确的,因此而导致业主对最终完成的工程产品的满意程度不易掌握。业主对最终产品的满意度将取决于EPC总承包商对业主意图的理解、承包商的设计水平、工程经验和管理力度、诚信态度、费用的宽裕程度、工期的松紧等诸多因素。

  1.2总承包商为施工单位的水电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

  在项目总承包模式下,业主将设计、采购、施工全权委托给具有项目管理和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委托业主咨询机构及业主代表与总承包商进行交流和协调。在此种管理模式下,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由总承包商成立施工项目部完成而不对外分包,对于设计、监理、机电设备采取招标的方式组织实施。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负总责,各分包商对总承包商直接负责。

  1.3以施工为龙头开展水电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必要性与优势

  在二十世纪的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年代,我国兴起了以设计为龙头的项目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且取得了一定的成功经验,由于规划的不精确,概算的粗糙,以设计为龙头的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商为了获取最大利益,通常将施工设计的安全系数考虑得非常低,这就为电站建成投产后的运行埋下了隐患。因此,以施工为龙头的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必要性和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由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地理、地形、地质条件较为复杂,而设计单在进行勘察设计和施工设计时采取以点代面的资料进行规范性分析,得出的结论与施工现场情况大相径庭,加上现场的设代力量不强,由此出现的设计修改会给投资、工期上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

  (2)以施工为龙头的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依据规范及多年的施工经验在施工现场对其复杂的地理、地形、地质条件进行及时准确的分析并促成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设计优化与调整,提高协作与优化效率,有利于加快问题的解决,以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和工期损失。

  (3)以施工为龙头的总承包商能以系统工程的方法,用全局的视角来研究整个工程的各个部分、各个环节,才能充分考虑工程各部分之间的相互联系与制约,从整体上实现对工程进度、投资与质量更有效的控制。

  (4)质量是企业的永怛,以施工为龙头的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时常会兼顾施工及设计质量,防止电站建成运行中出现缺陷后相互推委和扯皮。减少业主方不必要的周旋和麻烦。

  (5)以施工为龙头的总承包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自己组建的项目部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大,当出现设计与施工现场不相符时的反应较快,崔促设计单位进行调整时间短而减少施工队的窝工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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